校園衝突或霸凌 中山大學研究:兩成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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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學教育研究所團隊日前對中小學教師處理校園霸凌辨識情形進行研究,發現校園霸凌事件的正確辨識率約八成,有兩成案例會遭誤判,把一般衝突事件誤認為霸凌,或將霸凌衝突事件誤判為一般衝突。經實驗證實,教師接受霸凌辨識訓練後,確實能提升他們對校園霸凌的正確辨識度,研究結果近日獲《亞太教育研究者》(Asia-Pacific Education Researcher)國際期刊接受刊登。

 

這項研究是由中山大學教育所暨師培中心助理教授陳利銘、鄭雯及博士生宋宥賢共同完成,邀請中小學共532位教師,分為四組受測實驗,分別為接受90分鐘霸凌辨識訓練組、僅提供書面資料的霸凌定義組、提供定義及特徵檢核表組及控制等四組,之後先進行12題疑似霸凌事件供辨識前測,讓教師判斷情境敘述為霸凌或屬一般衝突事件,之後四組再接受不同介入措施,包括90分鐘霸凌辨識訓練、提供霸凌定義、提供定義及檢核表及對照組的不提供任何介入措施,最後再進行另12題疑似霸凌事件的辨識後測。

 

團隊實驗結果發現,接受辨識訓練組的教師對疑似霸凌事件正確辨識度顯著提升,從八成提升至九成,但僅提供霸凌定義及控制組教師在前、後測表現差異不大;至於提供定義及檢核表組的教師,在後測的辨識表現上則優於提供霸凌定義組及控制組。

 

陳利銘表示,要判斷校園衝突是否為霸凌事件,可依世界衛生組織所指三大特徵要件,包括惡意傷害行為、勢力失衡(大欺小、多欺少、強欺弱)及重複發生,但近年來因家長慣於投訴媒體或透過社群媒體渲染,開始有衝突事件被誤判為霸凌事件,導致教師第一時間處理時未能正確判斷,研究證實,接受霸凌辨識訓練能提升教師對校園霸凌的正確辨識度,團隊強烈建議教育行政機關「至少要讓反霸凌因應小組的成員接受辨識訓練」,以降低誤判的可能。

 

鄭雯助提醒,僅提供校園霸凌定義給教師似無助提升對霸凌正確辨識率,對照教育部目前僅公告校園霸凌定義給學校判定,可能仍無法排除單一教師對霸凌事件誤判的可能,「如果僅用個人經驗判斷,那是很危險的。」較理想的方式是要廣泛推廣校園霸凌辨識訓練。原為國中正式輔導教師的宋宥賢則建議,教師在判斷校園霸凌事件時不能只看定義,應針對個別案例情境經討論來確認是否符合霸凌事件要件,以減少誤判。(周昭平/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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