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國民教育法修法,增加國中小專任輔導人力,教育部部務會報修正通過「國中小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明定23班以下國小兼任輔導老師至少2人,24班到48班專任及兼任輔導老師各1人,10班以下國中專任及兼任輔導老師各1人,預計明年、101年8月1號實施後,5年內逐年增加2千156名專任輔導老師。

 

國民教育法今年1月修正通過,規範國中小設置的專任輔導老師員額,教育部也配合修訂現有編制準則,國小輔導老師員額,23班以下國小兼任輔導老師至少2人,除了24班以上要設置專任輔導老師1人外,也明定24班以上兼任輔導老師的人數。國中輔導老師員額,專任輔導老師20班以下設置1人,21班以上2人,10班以下除了1名專任輔導老師外,還要有1名兼任輔導老師。教育部國教司科長武曉霞表示,配合國教法修訂,國中小的專任及兼任輔導老師員額都增加,未來一級輔導工作主力為全體老師,二級輔導工作為專任及兼任輔導老師,三級輔導為社工、心理師等專業輔導人力。

 

教育部強調,未來5年內,全國預計增加2千156名專任輔導老師,初期以班級數較多的學校優先辦理,再逐步實施到其他學校。(2011-06-21 11:57:05 徐詠絮)

 摘錄自:YAHOO奇摩新聞->教育廣播電台 2011-06-21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621/63/2tou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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