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校園霸凌事件,立法院院會昨天(100/01/12)三讀通過《國民教育法》修正案,明訂廿四班以上的國小、各國中應設專任輔導教師;直轄縣市政府與五十五班以上國中小學,皆需設專任的專業輔導人員。輔導教師制度明年八月上路。從今年到一○六年七年,預計新聘二二二一位輔導老師及專業輔導人員,流浪教師、心理師及社工師可爭取擔任。

  立院院會昨天通過《國教法》修正條文第十條,明訂國小、國中都要聘任專任輔導教師一人,新法也規定,國中小可視實際需要,另外聘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社工、心理師),班級數五十五班以上的學校,至少需設專任專業輔導人員一名。一旦建置完成,台灣每九五○位國中小學生就有一位輔導人力,比例居世界前茅。

  目前國中小學僅二九一位輔導老師、一○六位專任輔導人員(心理師、社工師)。依立法院修正通過的《國民教育法》,國中小要有二○四五位輔導老師、五七三位專業輔導人員共二六一八位,也就是未來還要增加一七五四名輔導老師、四六七位專業輔導人員、共二二二一人。每年所需經費約新台幣廿一.七億元,由中央政府編預算。

  教育部次長林聰明表示,今年內,國中小學會補充四六七位心理師、社工師,採約聘制,學歷大學畢業者月薪三萬二千元到四萬五千元間、碩士三萬八千元到五萬元間。國內目前有一五九九位合格社工師、二五六八位具證照心理師,可爭取到國中小任職。

  他說,一○一年八月起,五年內增聘一七五四位輔導老師,屬正式職缺。現國內有五萬多名儲備教師(即流浪教師),若是心理輔導科系畢業或再去大學進修二十至四十個心理輔導學分即有資格擔任國中小輔導人員。

  新北市莒光國小校長何建漳說,現在絕大多數國小輔導老師都是兼任、且不夠專業,教育部要補充專業輔導人力到學校來,「我舉雙手贊成」,校園霸凌現象應可大幅減少。

  「教育部一定要先釐清輔導老師與導師間的權責,否則會出亂子。」台中市五權國中校長徐惠東說,如果責任沒有規範清楚,未來導師遇到行為偏差學生就丟給輔導老師,輔導老師工作量太大,可能也做不了多久。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教育家文教機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